“不用麻烦了,我还有公务在身,今天过来,是香,港发生了一起恶性杀人案,案件有些蹊跷,可能和你们正在调查的亢龙锏有关,所以请你们协助调查。”
杀人案?
我心猛地沉了下去,这才过了一天,就出事了,也太快了吧!
我急忙道。
“高哥,我们配合你们警方。”
高哥带着我们来到了案发现场,是一间酒吧的后门。
周围已经被警,察封,锁了,尸体尚未移动。
在高哥的带领下,我见到了死者。
死者是个壮汉,衣领中裸露出的脖子,有纹身。
看模样,有些凶神恶煞,似乎是混社会的。
高哥证实了我的想法。
“这人绰号杀人蜂,是这附近的蛮有名的混混,被我们抓过几次,放出来继续混。”
“我们调查过昨夜与他同行的人,说他昨晚喝多了,出来吹风清醒,很久没回去,找过来才发现已经死了,报了警。”
“法医初步判断,是钝器砸头而死。”
我贴近仔细观察,混混的后脑勺上,凹陷下一块,明显是被砸的。
我询问道。
“高哥,你们如何判断,他的死与亢龙锏有关?”
高哥解释道。
“昨天我们接到内陆天机阁传过来的资料,说你们在调查一件灵异
,物品,叫亢龙锏。”
“今天看到这个死者,我就怀疑可能与亢龙锏有关。”
“最重要的,是一段监控视频。”
高哥要来一个平板,给我们播放了一段视频。
视频中的地点,正式这里。
视频中天色已黑,酒吧后门中,摇摇晃晃走出了一个人。
仔细辨别,正是躺在地上的混混。
他晃得很厉害,出门后一手扶着墙,一手从口袋里摸出烟,叼在嘴上。
然而就在他找打火机的时候,视频画面使劲晃动了两下。
紧接着,画面中,出现了诡异的一幕。
我看到了一根棍,子,从混混的身后飘了过来。
等棍,子离着监控近了,我能清晰的看到,“棍,子”的尾端,是一个龙首。
正是亢龙锏。
毫无疑问,握着亢龙锏的,是那只恶鬼,只是电子设备拍不到鬼的影像,所以看起来是亢龙锏在空中飘着。
亢龙锏飘到混混的身后,高高的举了起来,随后又重重的落下。
视频明明没有声音,我却仿佛听到了沉闷的碰撞声。
嘭!
亢龙锏重重的落在混混的后脑勺上,混混倒在地上,身体抽搐了两下,便没了反应。
看完视频,我陷入沉思。
这只恶鬼,为什么要杀人?是在为亢龙锏寻找新的魂魄吗?
他选择这个混混,是随机挑选的,还是另有原因?
我激活黄泉阴司印记,试图在混混的尸体上寻找痕迹。
我本来没抱太大的希望,意想不到的是,还真有发现。
混混的阴魂,还在尸体中!人死后,魂魄必定离体。
但没想到,混混的阴魂,还藏在尸体中。
当然,只是躲藏而已,人死了,哪怕魂魄回位,也无法复生。
我用黄泉阴司印记的力量,把他抓了出来。
这混混的阴魂,精神状态恍惚,眼睛都不聚神,好似一个白痴。
我试图喊了他两句,他一点反应都没有。
高哥好奇的问。
“你在和谁说话?”
“和死者。”
高哥面露惊讶的表情,并非震惊,没有太意外。
看样子,他曾经见过类似的场景。
我继续呼唤混混,可他依旧没有反应。
秦琼开口。
“让我看看。”
我右手握了他一下,这样他也能看到了。
秦琼观察了一下。
“兄弟,这人是不是缺了魂魄?”
我仔细辨别,还真是。
这混混的三魂七魄,少了一魂四魄,怪不得没有反应。
是袭击他的恶鬼,夺走了他的魂魄?
秦琼奇怪的说道。
“这不像是在给阴物找新的魂魄。”
阴物只需要一魂一魄,可眼前的混混却被夺走一魂四魄。
我想到了一种可能。
“是不是昨天我用黄泉阴司印记伤到了他,他需要用魂魄恢复自己?”
秦琼点头。
“很有可能!”
这可就麻烦了,那只恶鬼的实力接近夜叉,需要很多魂魄才能复原。
恐怕还会有更多的人遭殃。
只凭一个被夺走一半魂魄的残魂,我们是无法找到亢龙锏和恶鬼的。
接下来,我们只能再等警方的消息了。
谁知那只恶鬼好似忽然停歇了下来,接连一周过去,
都没有任何动静。
我等的实在是焦急,仿佛热锅上的蚂蚁。
在等到第八天的时候,秦琼实在是忍不住了。
“兄弟,我们这样等下去也不是个头啊,要不先回家,等香,港警方有消息了,我们再回来,你觉得怎么样?”
我在潜意识里,是赞同秦琼这个主意的。
可我的理智告诉我,这样一走了之,实在是有违良知。
我拒绝了。
“不行!一日找不回亢龙锏,我们一日不能离开!”
秦琼知道我的倔强性子,叹了口气,也不再劝。
孙苗苗看我们两人之间的气氛紧张,小心翼翼的提议道。
“我们一周没出门了,要不出去走一走?香,港还是有不少好景色的。”
“江先生,你这么久不回家,不妨买点纪念品,先邮寄回去吧?”
孙苗苗的话,拨动了我的心弦。
诸葛芸芸是成年人,能理解我不回家的苦衷。
“好,我们出去走走。”
秦琼也知道紧张的气氛不好,他故意兴奋的说。
“好啊,香,港可是咱华,夏的免税区,很多东西比内陆便宜,是不能错过!”
就这样,我们三人出了门。
我和秦琼都是第一次来香,港,人生地不熟。
但孙苗苗以前给诸葛芸芸做住手时,没少往返港澳台,哪里好玩哪里景色好看,她都了如指掌。
我们先去逛了景点,然后又去免税商场大买特买。
秦琼买了许多种草已久的电子设备,比如手机、游戏机。
孙苗苗买了许多奢侈品。
而我,则是买了些风格可爱的儿童玩具。
当然,我还让孙苗苗帮忙挑了一些首饰,连同玩具一起寄回家。
等我们都累了,在一条看起来很古旧的街上,找了家面食店坐了下来。
孙苗苗说这家店历史很久,她以前和诸葛芸芸来香,港时,都会在这家店坐坐。
孙苗苗帮我们点了吃的,正吃着,远远的看着三个小伙子走了过来。
这三人,流里流气的,应该是街头混混。
在香,港,这叫古惑仔。
因为一周前被看恶鬼用亢龙锏敲死的那人,也是个混混,我对着三人,格外的注意起来。
只见这三人坐在我们旁边,招呼老板来三碗云吞,还要了三瓶啤酒。
老板先把啤酒上来,三人用牙咬开瓶盖,喝了起来。
其中一个人率先开了呛。
“毛猴那小子现在怎么样了,我都四五天没见着他了。”
另外一人压低声音,似乎怕被人听见。
“别提了,他还躲着呢!”
“真是邪门了,毛猴到底是得罪哪路神仙了?”
“什么神仙,那是撞鬼了!”
“是撞鬼了,那天我和他一起去砍人,半路上忽然飘出一根铁棍,子,你们不知道有多吓人,那棍,子就飘在空中,冲着毛猴的脑袋就砸。”
这混混顿了一下,继续说道。
“毛猴那小子上学时是百米冠军,跑的特别快,他吓得立马就跑。”
“结果他没跑过铁棍,子,被砸了一下胳膊。”
“离着老远,我都听到他胳膊碎掉的声音。”
这话一落,旁边的两个混混都哆嗦了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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